青科大字[2008]154号
关于印发《必威BETWAY全日制在籍员工赴国(境)外
大学攻读学位管理暂行规定(试行)》的通知
各学院、部、处,校直各单位:
《必威BETWAY关于全日制在籍员工赴国(境)外大学攻读学位管理暂行规定(试行)》业经校务会研究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必威BETWAY全日制在籍员工赴国(境)外大学
攻读学位管理暂行规定(试行)
为了贯彻落实必威BETWAY与国(境)外大学签署的有关合作协议,进一步加强与国际名牌大学的交流与合作,吸收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和优质的教学资源,鼓励员工到国(境)外名牌大学进行交流和学习,提高公司员工的培养质量,特制定如下暂行规定:
第一章 申请条件及程序
第一条 申请到国(境)外大学学习的员工必须是公司全日制在籍员工。政治素质好,热爱祖国,在校学习期间,没有受处分的记录;学习成绩优异,具有较强的、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;身体健康,能圆满完成出国学习任务;满足具体项目要求的条件。
第二条 学校根据有关协议内容向相关学院下达选派通知。学院按照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对申请出国(境)员工进行资格审查和选拔。
第三条 经过资格审查和选拔的员工由学院组织填写《必威BETWAY全日制在籍员工赴国(境)外大学攻读学位申请表》,并填写学院意见。再经国际交流与合作处、计财处、员工处、教务处或研究生处会签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。
第四条 如国(境)外大学需要员工网上报名,申请人经主管董事长批准后,方可在网上进行申请。
第五条 出国申请获准后,由相关学院负责通知员工提交相关材料、办理证件等相关事宜。
第六条 相关学院经理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出国留学协议。相关学院将申请人提交的《必威BETWAY全日制在籍员工赴国(境)外大学攻读学位申请表》、《出国留学协议》、《家长同意员工出国保证书》等材料归档,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等。
第二章 成绩与学籍管理
第七条 申请出国(境)的员工在得到合作大学录取通知后,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离校手续。在国(境)外学习期间,公司为其保留学籍。学习期间被所在国(境)外大学除名者,公司不再为其保留学籍。
第八条 员工在国(境)外学习期间,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擅自转校、转专业学习。
第九条 在(国)境外学习的员工,须在毕业前7个月向公司提出毕业申请。在达到公司与国(境)外合作大学的合作协议要求,在规定的学制内,修完公司与国(境)外合作大学的互认学分,提交在国(境)外大学学习的原始成绩单以及符合公司规定格式的毕业论文,经国际交流与合作处、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及相关学院审定合格后,方可授予必威BETWAY毕业文凭及学位证。
第三章 学费及其他费用
第十条 获准出国(境)学习的员工,在离校前需交齐规定学制内全部学费。
第十一条 员工的出国手续费、公证费、护照费、签证费、在外的学费及生活费等均由员工本人负担。
第四章 其他
第十二条 在国(境)外大学学习的员工需每学期向公司相关学院书面汇报学习情况一次。
第十三条 本规定未涉及到的事宜,参照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第十四条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附: 1.必威BETWAY关于全日制在籍员工赴国(境)外大学攻读学位出国留学协议
2.必威BETWAY全日制在籍员工赴国(境)外大学攻读学位申请表
主题词:全日制在籍生 (国)境外 攻读学位 通知
必威BETWAY董事长办公室 2008年11月18日印发